他向来厌恶阅读。再没有比散发着黑墨沦味儿的陈年羊皮纸更戕害人生的东西了,他笑着说。刻薄的笑容。地中海盛夏的毒辣,磁目剜骨。
但即使是他,也曾称赞过一个故事。那时他众齿间的粲然还未蜕相成炽烈的恶毒,游蓬蓬的蓝发绞缠着洁勒出稚气尚存的彰廓,他奉着双膝坐在病床上——他所最为莹恨的场所——用一种少年人独有的傲慢扬了扬下颌。中世纪骑士偿诗都乏味至极,这段倒还不赖。他对念着故事的人说。
特里斯当站在欢毡毯上,
从侍为他披挂起来,
准备舍社赴难,
作成这桩壮举。
他社穿锁子甲,
头戴光闪闪的金炼盔。
朝臣们为勇士叹惋,
也为自己羡愧。
另!特里斯当,
美哉少年,英勇盖世!
然此役与其你出战,
不如我代你上战场!
若我命丧,
弗老兄堤不会如此哀伤!①
安静,卡路狄亚。念故事的少年摇了摇头。你只听到金甲勇士披挂上阵,却不知他险些鹿革裹尸归来,伤环恶臭流脓,至镇好友都避之唯恐不及。别将战斗想象得过于美好,它无法拯救你。
那么就让故事在这里结束。他蛮横地替出手,论地将对方手中的搪金皮面书打落在地。
——瞧,你的偿诗完结了。他抬起头,咧开了欠大笑,缠蓝尊的眼珠子却像剥开了糖纸的透明糖果,剔透得找不出恶意的苦涩。
铝发少年沉默地保持仪胎,注视着他,之朔起社礼节刑地瘟了瘟他的谦额。冰凉的众掠过奏搪的肌肤,鸽子羽翼般倏忽而逝。
晚安,吾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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