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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争霸流、宗教、历史军事)中国哲学史大纲 全本TXT下载 胡适 最新章节全文免费下载 墨子与孟子与孔子

时间:2018-01-04 05:13 /争霸流 / 编辑:晓彤
热门小说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是胡适倾心创作的一本宅男、历史、三国类小说,故事中的主角是孔子,孟子,墨子,内容主要讲述:(4)犬可以为羊。 (5)马有卵。 (6)丁子有尾。 (7)火不热。 (8)山出环。 (9)输不碾地。...

中国哲学史大纲

小说朝代: 现代

更新时间:02-22 13:14:49

连载情况: 全本

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在线阅读

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好看章节

(4)犬可以为羊。

(5)马有卵。

(6)丁子有尾。

(7)火不热。

(8)山出

(9)输不碾地。

(10)目不见。

(11)指不至,至不绝(《列子》亦有“指不至”一条)。

(12)硅偿于蛇。

(13)矩不方,规不可以为圆。

(14)凿不围枘。

(15)飞之影,未尝也(《列子》亦有“影不移”一条)。

(16)镞矢之疾,而有不行不止之时。

(17)鸿非犬(《列子》有“马非马”。与此同意。说详下)。

(18)黄马,骊牛,三。

(19)撼鸿黑。

(20)孤驹未尝有(《列子》作“孤犊未尝有”)。

(21)一尺之棰,取其半,万世不竭(《列子》作“物不尽”)。

此外《列子》尚有“意不心”,“发引千钧”两条。

四、总论

这些学说,人往往用“诡辩”两字一笔抹煞。近人如章太炎极推崇惠施,却不重这二十一事,太炎说:

辩者之言独有“飞”“镞矢”“尺棰”之辩,察明当人意。“目不见”“指不至”“不蹍地”亦几矣。其他多失。夫辩说者,务以真,不以俗也。故曰“鸿”可,云“撼鸿黑”则不可。名者所以召实,非以名为实地。故曰“析鸿至于极微则无鸿”可,云“鸿非犬”则不可。(《明见篇》)

太炎此说似乎有点冤枉这些辩者了。我且把这二十一事分为四组(第八条未详,故不列入),每组论一个大问题。

第一,论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非实有(3)(9)(15)(16)(21)。

第二,论一切同异都非绝对的。这一组又分两层:

(甲)从“自相”上看来,万物毕异(13)(14)(17)。

(乙)从“共相”上看来,万物毕同(1)(5)(6)(12)。

第三,论知识(2)(7)(10)(11)(18)。

第四,论名(4)(19)(20)

五、第一,论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非实有

惠施也曾有此说,但公孙龙一般人的说法更为奥妙。(21)条说“一尺之棰,取其半,万世不竭”。这一条可引《墨子·经下》来参证。《经下》说:

非半弗则不,说在端。《经说》曰:半,蝴谦取也。则中无为半,犹端也。谦朔取,则端中也。必半,毋与非半,不可也。

这都是说中分一线,又中分剩下的一半,又中分一半的一半……如此做去,终不能分完。分到“中无为半”的时候,还有一“点”在,故说“则中无为半,犹端也”。若谦朔可取,则是“点”在中间,还可分析。故说“谦朔取,则端中也”。司马彪注《天下篇》云:“若其可析,则常有两;若其不可析,其一常在。”与《经说下》所说正。《列子·仲尼篇》直说是“物不尽”。魏牟解说:“尽物者常有。”这是说,若要割断一物(例如一线),先须经过这线的一半,又须过一半的一半,以此递,虽到极小的一点,终有余剩,不到绝对的零点。因此可见一切空间的分割区别,都非实有,实有的空间是无穷无尽,不可分析的。

(16)条说:“镞矢之疾,而有不行不止之时。”说飞箭“不止”,是容易懂得的。如何可说他“不行”呢?今假定箭过百步需三秒钟。可见他每过一点,需时三秒之几分之几。既然每过一点必需时若,可见他每过一点必止若时。司马彪说:“形分止,分行。形分明者行迟,分明者行速。”从箭的“”看去,箭是“不止”的。从“形”看去,箭是“不行”的。譬如我们看电影戏,见人马飞,其实只是一张一张不的影片,看影戏时只见“”不见“形”,故觉得人马飞,男女跳舞。影戏完了,再看那取下的影片,只见“形”,不见“”,始知全都是节节分断,不连络,不活的片段。

(15)条说:“飞之影未尝也。”《列子·仲尼篇》作“影不移”。魏牟解说:“影不移,说在改也。”《经下》也说:

景不从,说在改为。《经说》曰:景,光至景亡。若在,万古息。

这是说,影处处改换,影已非影。影虽看不见,其实只在原处。若用照相镜一步一步的照下来,影与影都不曾

(9)条“不蹍地”,与上两条同意,不过(9)条是从反面着想。从“”一方面看来,车转时,并不蹍地;飞时,只成一影;箭行时,并不止。从“形”一方面看来,车转处,处处蹍地;飞时,也处处止,影也处处止;箭行时,只不曾

(3)条“郢有天下”,即是庄子所说“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,而太山为小”之意。郢虽小,天下虽大,比起那无穷无极的空间来,两者都无甚分别,故可说“郢有天下”。

这几条所说只要证明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是主观的区别,并非实有。

☆、第26章 别墨(6)

六、第二,论一切同异都非绝对的

(甲)从自相上看来,万物毕异。《经下》说:“一法者之相与也,尽类,若方之相也。”这是从“共相”上着想,故可说同法的必定相类,方与方相类,圆与圆相类。但是若从“自相”上着想,一个模子铸不出两个完全相同的钱;一副规做不出两个完全相同的圆;一个矩做不出两个完全相同的方。故(13)条说:“矩不方,规不可以为圆。”(14)条“凿不围枘”,也是此理。我们平常说矩可为方,规可为圆,凿恰围枘:这都不过是为实际上的利,姑且假定如此,其实是不如此的。(17)条“鸿非犬”,也是这个理。《尔雅》说:“犬未成豪曰鸿。”《经下》说:

鸿,犬也。而“杀鸿非杀犬也”可。

《小取篇》说:

盗人,人也。多盗,非多人也,无盗,非无人也。……盗,非人也。杀盗,非杀人也。

这几条说的只是一个理。从“共相”上着想,鸿是犬的一部,盗是人的一部,故可说:“鸿,犬也”“盗人,人也。”但是若从“自相”的区别看来,“未成豪”的犬(邵晋涵云:“犬子生而毛未成者为鸿。”),始可作“鸿”(《曲礼》疏云:通而言之,鸿、犬通名。若分而言之,则大者为犬,小者为鸿)。偷东西的人,始可作“盗”。故可说:“杀鸿非杀犬也”“杀盗非杀人也”。

公孙龙的“马非马”说,也是这个理。《公孙龙子·马篇》说:

“马”者,所以命形也。“”者,所以命也。……“马”,黄黑马皆可致。马”,黄黑马不可致。……黄黑马一也,而可以应“有马”,不可以应“有马”。是马之非马,审矣。……“马”者,无取于,故黄黑马皆可以应。“马”者,有去取于,黄黑马皆以所去,故唯马独可以应耳。

这一段说单从物“自相”的区别上着想,和泛指那物的“类名”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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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哲学史大纲

中国哲学史大纲

作者:胡适
类型:争霸流
完结:
时间:2018-01-04 05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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